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区标准

普莱柯 2019-05-08 15:32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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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区标准

为深入落实《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(2012-2020)》有关要求,实现重点动物疫病防治目标,国家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以《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进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》为抓手,继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。以场为单位的几个单病种净化技术路线已经逐渐完善,从单场净化上升到区域净化已具备条件。为指导动物疫病区域净化工作,特制定了《动物疫病进化示范区评估标准(试行)(2019版)》。

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区标准如下

1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,视为达到免疫无疫标准

(1)净化示范区种公猪、生产母猪和后备种猪抽检,猪伪狂犬病病毒gE 抗体检测均为阴性;净化示范区内其它生猪养殖场(户)病原或感染抗体阳性率小于5%。

(2)净化示范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无疫情;

(3)现场综合审查通过。

2、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,视为达到净化标准

(1)净化示范区生猪养殖场(户)抽检,猪伪狂犬病病毒抗体检测均为阴性;

(2)净化示范区内停止免疫两年以上,无疫情;

(3)现场综合审查通过。

真正的猪伪狂犬流行毒株 gE 缺失基因工程灭活疫苗——“普伪净”已经获得批准并成功上市,将为当前猪场面临的变异伪狂犬病的防控及净化提供有力武器,敬请关注!

注: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区标准由国家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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